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申请条件:
(一)在境外合法成立;
(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
(四)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申报材料
1、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 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2、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首席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
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
4、境外非政府组织章程
5、 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授权书、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