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许可证即“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依法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电影放映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办理条件
一、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二、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三、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对全国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南京市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5%;
四、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
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六、合营中方若以国有资产(现金投资除外)参与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合资、合作期限证明(加盖公章,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对该证明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的,可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3、投资比例限制证明(加盖公章,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对该证明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的,可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加盖公章,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对该证明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的,可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5、卫生部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6、消防单位的消防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7、《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对该证明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的,可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对该证明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的,可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9、甘肃省外商投资电影院申请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