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申请程序简单便捷,避免繁冗的评估、担保手续。
受理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甘金办发〔2015〕86号)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金融办(或相应金融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的规定,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齐予以告知。
申请材料
1、律师对申报材料合法合规性及股东关联情况等方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法人出资人近三个年度审计报告
3、出资人承诺书
4、出资人征信报告
5、出资协议书
6、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7、筹建委托书
8、筹建工作方案
9、筹建申请书
10、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承诺书
11、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复审及推荐意见
12、县(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