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一、已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需变更印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且已完成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印刷业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