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药监局审核颁发。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办理条件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条件;
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所列条件中需要进行申请的。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注销申请报告
3、申请企业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经办人授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