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直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答: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答: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房产继承纠纷,需要代写诉状。
答:1、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 4、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及投标、招标等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5、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法律事务。 6、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企业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7、在股票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经董事会聘任担任董事会秘书。 8、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9、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0、负责企业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11、办理企业领导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