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转让,但商标注册人注册的与被异议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同时一并转让。
答:被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材料,也可以将商标使用证据材料递交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者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大收发;邮编100820。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提交。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的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具体为: (一)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1.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二)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 1.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使用在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
答:如果是国内企业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
答:可以办理转让申请,具体登录“商标申请”栏目查询。
答: 商标注册证上有非常明确的有效期限,商标注册人如果想继续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前半年办理续展申请。如果错过了续展期,商标注册人还有半年的宽展期,即过期后的半年时间内,但商标注册人须多交纳500元宽展费。商标局不向商标注册人发任何续展通知,请所有商标注册人高度关注自己的商标续展日期,千万不要错过宽展期。
答:可以,但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答:TM是“商标”的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不是法定的注册标记。R是法定的注册商标的标记。只要在商标上标注R,表明该商标已在商标局核准注册,是一个注册商标。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得在商标上标注R,否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