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个人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答:需要,申请设立印刷时,需要对印刷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查勘,核对印刷企业经营场地,机器设备等。
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1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加工设备,或1台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
答: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1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且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自动对开胶印、柔印印刷设备,或1台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
答:不可以,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出版物批发或出版物销售。
答: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作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作单位的应当按规定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答: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