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看人员是否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答:10名
答:一、《北京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答:不可以
答:新增人力资源业务的服务制度
答:是,需要。
答:中外合资、港澳台资机构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其他机构向注册地区人力社保局申请。